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2016〕**号)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社区教育服务,现将组织开展2017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开放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区、县(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社区教育开放日为11月17日(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开放日当天或前后一周内自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1.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家校(园)共育”亲子互动等活动;
2.面向辖区居(村)民组织开展文化礼仪、养生保健、非遗传承、职业技能、艺术欣赏等公益性讲座;
3.组织居(村)民参观学校校园、校史馆、科技馆,介绍学校发展历史、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提供招生政策咨询、学生升学咨询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社区教育开放日”是开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活动和载体,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协调辖区学校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沟通联络,了解市民需求,认真制订“社区教育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活动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让居民有获得感。街道(乡镇)社区学校要做好协调、沟通的具体工作,争取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全力支持,协助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活动内容、形式,同时要积极协助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相关活动。
2.整合资源,积极宣传。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宣传“社区教育开放日”在推进终身教育和构建市民学习圈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居民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率。通过开放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学习资源,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增强社区辖区单位、各类组织和全体成员的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利用,不断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和市民学习圈建设。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手段,通过校园网、QQ群、公众号、公告等线上线下途径,多方位宣传“社区教育开放日”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活动信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3.强抓落实,总结经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认真总结本区域“社区教育开放日”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汇总各类活动成果。活动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社区教育开放日区县(市)汇总表》(附件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社区教育开放日学校统计表》(附件2)于11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徐婕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