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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 
根据**省《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31号)要求,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下同)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经研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和有关职业学校具体承办各专业类别项目的比赛。各专业设赛区组委会,原则上由承办学校校长担任赛区组委会主任,在举办方指导下组织实施各类职业能力大赛。 
二、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参照全国和省级中职师生职业能力大赛项目,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按专业类别组织,设现代制造技术、电工电子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酒店)服务、商贸、财经、烹饪、服装设计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美、建筑工程技术、化工(环保)、现代物流、农业、学前教育、文秘、英语、创新创业等18个专业类别、64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具体大赛项目和地点详见附件。 
三、大赛标准 
1.大赛基本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省中职专业课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比赛规程,具体比赛要求以发布的各专业技术文件或规程细则为准。 
2.大赛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各专业大赛时间将于10月上旬在“**市职成教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zve.cn)。 
四、参赛对象要求及报名方法 
1.参赛对象要求: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目前在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任专业教师(不含外聘教师);学制为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其参赛学生必须是一至三年级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2.报名办法:各校应在选拔的基础上,按照各大赛项目的技术文件或规程要求组队参赛;各校将参赛人员名单及报名表电子稿上报至**市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报名要求和电子邮箱地址具体见相关大赛技术文件,所有大赛项目报名于10月31日截止。 
五、其他事项 
1.荣获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对应大赛专业项目将自动获得2018年省级比赛参赛名额。 
2.各比赛项目(职业工种)的部分优胜者将代表我市参加2018年**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能力大赛和2017年**省中职专业课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3.各专业大赛项目的奖项按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设定。 
各地各校(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赛带训,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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